Tuesday, October 17, 2006

夠禮貌嗎?

今晚上堂,
學意見既表達。

呢種語言真係好麻煩。
正面意見有一種文法,
負面意見又另一種文法。

你贊成佢意見咩?
一種文法。
唔贊成佢意見咩,
又一種文法。
就算你係少少同意,
少少唔同意,
都有另一種文法你用……

同一個意思,
都可以以三、五、七種文法,
而分別係,
禮貌程度唔同……

老師上星期去左台灣旅行,
帶左 d 手信畀我地。
(其實我係從 d 手信估佢係去左台灣)

係一 Pack 芝麻糖,
中場小休既時候分黎食。
因為有好多塊(每塊都好細塊),
所以餘下好多。

老師要我地帶返屋企,
冇人自願。
結果老師點左一個人,
同佢猜包剪搥。
如果學生猜輸了,
該學生就要帶手信走。
結果老師猜輸了,
咁佢就即刻點下一個,
務求有學生猜輸為止。

結果,
一男同學和一女同學成為「受害者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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