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August 09, 2006

軟硬

今日真係好貴火,
原本約左人七點踢波,
結果我七點半先可以離開公司。
只係落左場十分鐘……

火既唔係因為要加班,
如果「真係」有野做,
我唔介意留晚些。
不過……





S 同 H 係唇亡齒寒既,
理應互相合作。
不過,
應該 H 負責既野,
好多時 H 未做好檢查,
就將個波 Pass 左畀 S。

Touchwood S 加工出問題時,
係 S 既野有問題,
定係 H 既野本身已經有問題呢?

當 S 以為係自己既問題,
花大量時間 Debug,
最後發覺問題源自 H,
白白繞圈浪費時間。

最唔忿氣既係,
就算 S 覺得係 H 既問題,
H 都要求 S 去「証明」。

如果 H 做好本份,
驗証過冇問題先交波,
咁 S 要提出提據都合理,
因為前題係假設 H 沒有犯錯。

但係當 H 原來冇驗証過,
要 S 去証明係咪有少少係度推卸肯任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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