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日下午去了九龍公園幫手教公園定向研習班。
我負責在公園實習的帶其中一組。
實習前後都有在課室上的課節。
古人說:「溫故知新」
雖然 d 內容我聽過很多次,
但都坐定定虛心受教,看看有沒有住一步的得益。
今天最後一個課節,係教「如何教一個課節」
講者是一位資歷很深很深的領袖。
他說老師分四種,節錄如下:
(原文是英文,我消化了後用自己文字寫出來,測試自己明白了多少)
第一種老師告訴學員知識。
例如老師告訴我們如何騎單車,如何起步,如何……
但這樣是不夠的,一個好老師教授學員知識。
「告訴」和「教授」的分別是,前者是純單向資料傳遞。
而後者隨了資料傳遞外,更進一步令聽既人由唔懂得變成懂得。
這樣還是不夠的,一個偉大的老師是可以親身示範,
這階段已由紙上談兵去到實戰,親身示範應該如何如何。
做到一個偉大的老師,是否己經是最高境界呢?
不是,再進一步,一個完美的老師更可以激發學員超越自己,青出於藍。
我成日都教班,不論是教野外定向還是寫程式。
但撫心自問,
我並不是一個完美的老師,
我也不是一個偉大的老師,
我更不是一個好老師,
我甚至不能算是一個老師。
畀我教過既人都知,
基本上唔係一個老師在教他們,
而是一部按了 Fast Forward 既播音機在廣播。
我想信,十個學生有九個半上完課之後,
不要說學懂,甚至連知道知識都未算。
現在回想,幸好當初沒有選教師做我職業,而誤人子弟。
「路,還有很長遠……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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