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, July 10, 2008

婚姻的意義

最近思考婚姻的意義,
究竟其麼是婚姻呢?

馬可福音 10 章 6 - 9 節:
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, 神造人是造男造女;
因此,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連合,二人成為一體。
既然如此,夫妻不再是兩個人,乃是一體的了;
所以 神配合的,人不可分開。」。

以弗所書 5 章 25 - 33 節:
你們作丈夫的,要愛你們的妻子,正如基督愛教會,為教會捨己;
要用水藉著道把教會洗淨,成為聖潔,
可以獻給自己,作個榮耀的教會,毫無玷污、皺紋等類的病,乃是聖潔沒有瑕疵的。
丈夫也當照樣愛妻子,如同愛自己的身子;愛妻子便是愛自己了。
從來沒有人恨惡自己的身子,總是保養顧惜,正像基督待教會一樣,
因我們是他身上的肢體。
為這個緣故,人要離開父母,與妻子連合,二人成為,
這是極大的奧祕,但我是指著基督和教會說的。
然而你們各人都當愛妻子,如同愛自己一樣,妻子也當敬重她的丈夫。

創世記 2 章 18 節
耶和華 神說:『那人獨居不好,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。』

傳道書 4 章 9 - 10 節
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,因為二人勞碌同得美好的果效。
若是跌倒,這人可以扶起他的同伴;若是孤身跌倒,沒有別人扶起他來,這人就有禍了。

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
婚姻是甚麼?
它是一項誓約:一生一世的約定,是一個愛的盟誓。
愛,是一生之功課,也一生一世的學習。

但,
是否就這麼精神層面上就可以呢?
若果,
婚後暫時不是一同生活,
是否等同沒有結婚呢?

果然是很深的課題。